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狠母將初生嬰塞馬桶獲輕判

一名未婚產子的二十七歲女子,在旺角一簡賓館誕下女嬰後,因為女嬰哭聲大而把女嬰「倒豎蔥」於置於馬桶內,女嬰後被證實死亡。

法庭判感化

法官判刑時表示,希望被告可以重新建立人生,重回正軌,好好行落去。

詳細新聞:狠母將初生嬰塞馬桶感化2年


我真不明白為何會輕判這位母親,自己不付責任的行為,郤令一位無辜的女嬰沒有生命,她的生存權利就不值得尊重和保護嗎?社會是否傳遞了一個佷壞的訊息呢?

有很多社福機構都會幫助未婚媽媽,她非旦沒有尋求協助,更狠心地把初生女嬰塞入馬桶,我真不明白為何可獲輕判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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